为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与维权能力,3月6日,阳光人寿大连分公司召开“3·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”工作部署会。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、部门负责人、支公司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。
会议对“3·15”活动方案进行宣导,围绕风险排查、风险“零”报告制度及“四个一”行动和保险“五进入”等教育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。同时针对声誉风险应对措施和基本原则、流程,自媒体管理等进行宣导,增强了参会人员对声誉风险的敏感性和敏锐性,进一步提高了声誉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。
阳光人寿大连分公司负责人许树玉提出工作要求:一是要提高站位,落实责任,加强投诉处理质效,积极化解投诉风险。二是要保持高度警惕,强化责任担当。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值守,责任到人,如遇风险事件及时上报,妥善处理。三是要发挥优势,加强金融宣教力度。要发挥资源优势,加强正面教育宣传,引导消费者增强诚信理念、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,形成教育宣传合力,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。
阳光人寿大连分公司将以本次“3·15”活动为契机,精心策划,开展多样化的教育宣传活动及多维度的风险管控,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体验。
(阳光人寿大连分公司)